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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“文明交通示范公路”创建活动背景、范围及目的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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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明交通示范公路”创建活动作为全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的重要内容之一,于今年5月1日开始,由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。这次创建活动,公安部共确定了京哈(G1)、京沪(G2)、京港澳(G4)、沪昆(G60)共4条高速公路为国家级创建公路,提出了“行车文明、执法规范、交通安全、设施完善”的总体目标,并最终将通过8个月时间的努力,在12月底前,使创建公路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和事故预防的样板路,成为文明大道和平安大道,成为人民群众愿意通行的放心安全路。我省辖区内的京哈高速公路(G1)辽宁段就在国家级创建公路范围之内,它既是贯通辽宁的主干道,又是东北三省进京主要通道,地理位置重要,人民群众通行流量大。因此,我省本着“突出重点、以线带面”的原则,以京哈高速公路辽宁段为中心线开展创建,从而带动全省各级高速公路、国省干道、县乡公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,全面实现“行车有序,路畅人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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